甘肃迪尔储能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熔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已编制完成,现在报批前进行公示。
1、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甘肃迪尔储能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熔盐项目
建设单位:甘肃迪尔储能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1条年产10万吨的熔盐级硝酸钾生产线(含粗品和精制环节),同时配套建设10万吨/年(折百)硝酸生产装置,整体分三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熔盐级硝酸钾生产线中的精制装置,外购农业级硝酸钾通过重溶釜精制生产熔盐级硝酸钾;二期建设熔盐级硝酸钾生产线中的硝酸钾粗品生产装置,是精制环节的前端,产出硝酸钾粗品,然后将该粗品送入一期精制装置生产熔盐级硝酸钾,二期投运后一期将不再外购农业级硝酸钾,硝酸钾精制装置并入二期装置中,整体形成1条完整的10万吨熔盐级硝酸钾生产线。三期建设10万吨/年(折百)硝酸生产装置。
2、主要污染治理措施及影响
(1)大气污染源治理措施及环境影响分析
硝酸钾车间反应过程含NH3废气:管道收集后经“一级稀硝酸吸收+一级水吸收”处理后经1根20m,内径0.5m的排气筒排放(DA001)。
硝酸钾车间干燥、包装过程含颗粒物废气:硝酸钾干燥、包装废气收集后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经过1根20m,内径0.6m排气筒排放(DA002)。
硝酸生产线吸收塔顶部氮氧化物经1套“SCR”处理后,经过1根70m,内径1.0m排气筒排放(DA005)。
硝酸储罐罐顶设置呼吸阀,用气相管路密闭联通,汇集后经“15%氢氧化钾溶液吸收”处理后经1根20m,内径0.25m的排气筒排放(DA004)。
燃气锅炉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及NOx,烟气经锅炉自带低氮燃烧处理后通过18m高排气筒排放(DA003)。
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各废气源均能达标排放,经过预测,项目建成后,评价区大气环境功能区划未发生改变,项目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能够接受。
(2)废水治理措施及地表水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车间冷凝水、氧化炉排污水、尾气吸收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脱盐水系统浓水、生活污水、实验室废水等,硝酸钾生产车间冷凝水和硝酸生产线氧化炉排污水回用于厂区循环水系统,硝酸钾车间尾气吸收废水回用工艺。循环水系统排污水、锅炉排污水、脱盐水站浓水、实验室废水和硝酸罐区尾气吸收废水经“调节池+一体式反应器(气浮混凝沉淀)+中间水池+多介质过滤器+自反洗过滤器+超滤系统+CCSWRO高倍浓缩反渗透装置”处理后进产水池回用于厂区循环水系统,浓水经“单效蒸发”处理后冷凝水进产水池回用于厂区循环水系统,废盐做为一般固体废物处理。生活污水经一体化处理设备(隔栅/调节池+AO+MBR+消毒池)处理后并入生产废水调节池。本项目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实现废水“零排放”的目标。
(3)固废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运至园区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项目产生的液氨蒸发残液、废钒钛催化剂、废滤布、废除尘布袋、废机油、润滑油、实验室废化学品和废液、实验室废弃化学试剂包装瓶、清罐沉渣、催化剂包装袋、标定废液等均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压滤滤渣未鉴定之前也按照危险废物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建设单位在厂区甲类仓库八分割部分区域作为危险废物贮存库,占地面积196m2,用于临时暂存全厂危险废物,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要求,地面铺设防渗层,渗透系数满足相关要求。
硝酸钾精制生产线蒸发残渣外送至微生物肥厂。压滤滤渣鉴定后处置。硝酸生产线废网状铂系催化剂含铂和铑,属于贵金属,可回收利用程度较高,由原厂家回收再利用。氯化钾和农业级硝酸钾原料包装袋产生量大,返回原厂家继续使用。污水处理站污泥、杂盐、废滤膜废填料和制氮装置产生的废分子筛等,产生后需及时运往当地垃圾填埋场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在丁类仓库分割部分区域作为一般固废贮存库,占地面积400m2,用于厂区一般固废临时贮存。
(4)噪声防治措施及影响分析
本项目对各类噪声设备进行建筑隔音、基础减振、安装消声器等措施及高效的维护和管理,经过噪声治理,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本项目运营期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3、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甘肃迪尔储能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熔盐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国家、地方和园区发展规划。项目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先进污染防治措施,废气、噪声均达标排放,废水处理后全部回用,固体废物合理处置,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经定量或定性预测分析,项目排放污染物对大气、声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等的影响较小,环境风险可防可控。因此,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本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议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本项目建设可行。
4、公众参与方式、途径、范围、起止时间
(1)方式和途径: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直接向当地环保局、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反映或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也可填写附件2中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发送给建设单位、环评单位。
(2)范围:主要征求但不限于与项目相关的公众(周围居民、当地政府部门、专家学者等)。
(3)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5、建设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甘肃迪尔储能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夏雷波 电话:15264857821
6、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甘肃省化工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蔡工 邮箱:973674853@qq.com 电话:19893178157
查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的途径
(1)登录本公示网站查阅公众意见参与表查阅电子版报告,见附件。
(2)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查阅纸质版环评报告报批稿。
附件2:甘肃迪尔储能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熔盐项目—报批稿.pdf
甘肃迪尔储能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6日